近年来,低空经济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发展。无人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UAM)、低空旅游、农林植保、应急巡检等应用场景加速落地,全国低空飞行器保有量已突破百万台级,年飞行小时数持续攀升。然而,在产业高歌猛进的同时,一个被长期忽视却极具系统性风险的短板日益凸显:低空保险体系严重缺位,导致大量飞行活动处于“裸飞”状态,事故风险敞口持续扩大,已然构成行业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隐患。
所谓“风险敞口”,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风险转移或缓释措施的前提下,主体可能承担的实际损失规模。当前低空领域,这一敞口之大,令人忧心。据行业抽样统计,全国商用无人机运营单位中,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比例不足35%;而个人消费级无人机用户,投保率更是低于5%。更值得警惕的是,相当一部分已投保项目存在严重“保障错配”:保单责任限额过低(如仅覆盖10万元赔偿)、免责条款宽泛(将夜间飞行、超视距作业、复杂气象条件等常规作业场景列为免责)、承保范围狭窄(仅覆盖机身损毁,完全不涵盖数据泄露、隐私侵权、地面设施连带损毁等新型风险)。当一架载重15公斤的物流无人机在居民区坠落,或一架eVTOL原型机在试飞中发生可控飞行撞地(CFIT),动辄数百万元的第三方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往往需由运营方自行兜底——轻则企业资金链断裂,重则引发群体性纠纷与监管叫停。
究其根源,低空保险缺失并非偶然,而是多重结构性矛盾叠加的结果。其一,风险认知滞后。 许多中小运营主体仍将无人机视为“高级玩具”,对《民法典》第1239条关于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的严格归责原则缺乏敬畏,误判自身法律风险边界。其二,产品供给断层。 传统财险公司普遍缺乏低空飞行器动力学建模、空域运行逻辑、任务剖面分析等专业能力,难以精准定价;而少数尝试开发专属产品的机构,又受限于历史赔付数据匮乏、再保支持不足,被迫设定苛刻承保条件,形成“想保保不上、能保不愿保”的恶性循环。其三,制度协同缺位。 现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虽明确“鼓励投保相关责任保险”,但未设定强制投保门槛与最低保障标准;各地低空改革试点政策多聚焦于空域开放与基建投入,对保险配套机制几无着墨。监管、产业、金融三方尚未形成风险共治合力。
风险敞口持续扩大,绝非仅关乎个别企业的经营安全。它正在悄然侵蚀整个低空经济生态的信用根基:保险公司因赔付不确定性拒保,加剧融资难;投资机构因风险不可量化而压低估值,拖慢技术迭代节奏;公众因事故频发产生安全疑虑,制约市场接受度提升。2023年某省无人机配送试运行期间,因未投保导致一起轻微碰撞事件演变为长达三个月的社区诉讼,最终项目整体暂停——这正是风险敞口失控的典型缩影。
破局之道,在于构建“强制底线+梯度保障+智能风控”的三维保险支撑体系。首先,应加快推动重点场景强制保险立法进程,对载人eVTOL、城市物流无人机、大型巡检系统等高风险业态,明确最低责任限额(建议不低于500万元)及核心保障范围;其次,支持保险机构联合航科院、飞控平台企业共建低空风险数据库,运用ADS-B、USS数据流与AI算法实现动态保费浮动与实时风险预警;最后,将保险合规纳入低空运营资质审查与年度审验刚性指标,打通“空域审批—运行备案—保险凭证”线上联办通道,让保障真正嵌入运行全链条。
低空不是法外之地,更不应是风险洼地。当每一架升空的飞行器都承载着技术理想与公共信任,为其系上保险这根“安全带”,就不再是可选项,而是行业迈向规范化、规模化、可持续发展的必答题。唯有正视敞口、主动填坑,低空经济才能真正飞得高、飞得稳、飞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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