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体能训练馆创业未取得办学许可被定性为非法办学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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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双减”政策深入落地与家长健康意识持续提升,儿童体能训练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大量创业者瞄准这一蓝海,纷纷开设以“感统训练”“体适能提升”“运动启蒙”为名的儿童体能馆。然而,在蓬勃表象之下,一场悄然升级的监管风暴正席卷行业——多地教育、市场监管及体育主管部门联合执法,对未取得办学许可却实质性开展学科类或类教育活动的体能机构依法予以取缔。其中,某市一知名连锁儿童体能训练馆因被认定“以体能之名行培训之实”,在运营两年后被教育局会同公安、消防、卫健等部门联合查封,其负责人被约谈并责令停止招生、清退费用,成为行业合规化转型的重要警示案例。

该机构注册登记为“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含“组织体育赛事活动”“健身服务”“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等,表面看并无“教育培训”字样。但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其课程体系高度结构化,按年龄分班(3–6岁为A班,7–9岁为B班),每周固定课时(4课时/周),配备统一教案、阶段性测评表及成长档案;教练均持“儿童运动指导师”证书,但该证书由某商业协会颁发,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更关键的是,其宣传物料中频繁使用“提升专注力”“改善多动倾向”“强化学习基础能力”等表述,并将体能训练效果与小学入学适应性、课堂表现直接挂钩。教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条、第十二条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认定其教学内容已超出一般体育锻炼范畴,实质构成面向学龄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儿童的“素质类培训”,属于需前置审批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范畴,必须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方可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执法并非“一刀切”。监管部门强调:纯粹以增强体质、培养运动兴趣为目的的儿童游泳、轮滑、篮球基础班等,若不涉及认知干预、行为矫正、学业能力挂钩等教育属性内容,且不采用班级制、无系统性测评与进阶体系,通常不纳入办学许可管理。但一旦课程设计嵌入发展心理学逻辑、设置标准化能力评估工具(如前庭觉评分表、执行功能任务卡)、向家长出具“干预建议报告”,即可能触发教育属性认定。该体能馆恰恰在“感统失调矫正”模块中引入临床常用的“感觉统合功能评估量表(SIQ)”,并据此制定个性化训练方案,被专家评审组一致认定为“具有明确教育干预意图与实施路径”,跨过了非学科类体育服务的边界。

取缔决定作出后,机构提出异议,主张“体能训练属体育范畴,应由体育部门主管”。对此,联合执法组援引《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明确规定:“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类别由教育、文旅、科技、体育等部门分别审批、归口管理;对存在多重属性的,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商认定。”本案中,因培训对象为学龄前至小学阶段儿童,核心目标指向学习能力基础构建,教育部门依法行使牵头认定权,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此次整治并非扼杀行业,而是推动回归本质。真正合规的儿童体能机构正在加速分化:一类转向“纯运动服务”,弱化教育话术,强化运动科学属性,与社区、幼儿园开展非教学性体育游戏合作;另一类则主动申办办学许可,聘请持教师资格证或康复治疗师资格的专业人员,将课程纳入地方素质教育课程资源库,接受教育督导评估。某省已试点“儿童体适能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场地安全、师资资质、课程备案、资金监管四重审核的机构授予“素养类培训备案编号”,实现阳光运营。

创业不是法外之地,儿童成长更不容试错。当“体能”二字被赋予超越生理范畴的教育期待,经营者便须清醒认知:每一份宣传册上的“提升专注力”,都对应着《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身心发展规律”的法定责任;每一次向家长承诺的“行为改善”,都隐含着专业资质与伦理边界的严肃要求。监管的利剑所指,从来不是运动本身,而是披着科学外衣的过度承诺、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模糊经营、以及将儿童发展简化为可量化指标的功利逻辑。唯有敬畏专业、恪守边界、主动合规,儿童体能产业才能真正成为支撑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坚实力量,而非被时代浪潮迅速淘洗的泡沫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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